2020-05-12

1.事实发生日:109/05/12

2.公司名称: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5年1月30日金管证审字第1050001900号令规定办理。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

  • (1)原本公司109年3月23日董事会决议分派108年度员工酬劳为新台币13,052,450元; 董事酬劳为新台币6,337,480元(内含监察人酬劳),全数以现金分派。
  • (2)董事会拟议分派员工酬劳及董监事酬劳金额与认列费用年度估计金额有差异者, 应揭露差异数、原因及处理情形:无差异,不适用。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