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代东莞信丰五金机械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对浙江宇钻精密元件有限公司之新增资金贷与金额达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公告
2020-05-12
1.事实发生日:109/05/12
2.接受资金贷与之:
- (1)公司名称:浙江宇钻精密元件有限公司
-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贷出资金公司:东莞信丰五金机械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浙江宇钻精密元件有限公司< br />同为本公司100%转投资之子公司 -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921,216
-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191,893
- (5)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64,052
-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是
-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255,945
- (8)本次新增资金贷与之原因:营运周转资金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 (1)内容:无
-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 (1)资本(仟元):686,956
-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03,010
5.计息方式:借款年利率依人民币4.00%(含税)计息,利息按季支付。
6.还款之:
- (1)条件:借款期届满之日内足额本金一次性或分次提前还款。
- (2)日期:109/05/13~110/05/12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每次拨贷借款期限一年。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255,94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9.59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